近些年,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且不断滋生。有些人通过此方式获取了大量利润,然而还有许多人遭遇了诈骗。这种带有高科技外衣的交易,究竟隐藏着何种风险,才会使得政府如此重视?这就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受到广泛关注的缘由。
虚拟货币交易乱象
虚拟货币兴起后,有许多人对其产生了兴趣。一些网络平台大肆宣传虚拟货币交易,且毫无限制,许多普通百姓因此被吸引并参与其中。在某些城市的写字楼附近,有人暗中推广所谓收益颇高的虚拟货币投资项目。这些现象表明,很多参与交易的人不了解虚拟货币的真实状况,也不清楚其隐藏的巨大风险,最终遭受了重大损失。此外,大量的虚拟货币交易未得到有效监管,诈骗事件时常发生。
虚拟货币易遭诈骗,且价格波动较大。像比特币,在短时间内其价格能从高位急速下跌,那些于高位买入的投资者难以承受这般损失。其价格没有实体予以支撑,完全受市场炒作情绪的左右。
《通知》出台背景
国家始终对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予以关注。此前已出台部分限制政策,然而,伴随虚拟货币的发展与变化,以往的政策无法完全应对新出现的风险。从曾有一些金融机构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到后来察觉境内存在交易平台违规操作的现象,以及虚拟货币在民间无序地传播和炒作等情况持续出现,这些都促使政府有必要出台更全面的《通知》。
这与国际的发展趋势相契合。许多国家已然由于虚拟货币交易而致使金融市场出现不稳定的状况。为防止在我国出现类似的状况,相关部门在对以往的经验进行归纳梳理之后拟定了这份《通知》。
对相关业务的定性
《通知》明确了界定。较为常见的虚拟货币兑换业务,如今已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此前,有许多小平台一直在进行这类打擦边球的行为。对于虚拟货币相关的撮合服务也是如此,在一些网络聚集群中,常有中间人提供这种看似细微实则违法的撮合服务。
境外交易所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属于非法行为。此前,在这方面的监管存在诸多困难,致使一些境外不良交易平台将目光对准了我国居民,许多不懂行的居民遭受了欺骗。
执行部门职责与分工
中央层面存在明确的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展开行动,负责管控和指导货币政策等相关工作。中央网信办也在行动,致力于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公安部同样在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地方政府有一定责任。省级人民政府需承担本辖区的风险处置工作。比如某省,若发现本地有虚拟货币相关非法活动,不能推卸责任,必须依法将其取缔并打击。
完善监测体系
重点在于对技术手段展开监测。人民银行和中央网信办将会增强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的功能。利用网络大数据监测这种途径,能够迅速地将具有虚拟货币交易嫌疑的网站或者网络账户定位出来。
金融机构有承担相关监测任务的责任,非银行支付机构也有这样的责任。在日常监控资金流转时,如果发现资金流向出现异常,且这种异常资金流向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就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构建防范处置体系
多部门展开合作,构建起了全面的防范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金融制度;网信部门封禁处理不良网络宣传;电信主管部门切断相关非法通信渠道;公安部门依据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和约束相关市场主体的行为。
相关行业协会需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对会员开展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对会员实施管理举措。与此同时,要向会员大力宣传国家的政策,通过这样的方式促使行业内的人员能够主动地抵制非法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
你知道虚拟货币交易吗?《通知》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炒作进行了管控,对于此你有什么看法?希望你能点赞、分享,并且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讨论。